这天女子去逛街,走到货架的一排水果前,看到水果都是单个卖的,而且还包装的非常精致。
女子心里还疑惑为什么要这么卖?随即就仔细看了下价格标签,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草莓128元一个,橘子128元一个,菠萝更是高达980元一个。
女子看到后很惊讶,随即记录下来。然后就问店员为何这么贵,工作人员不回答,并表示不准拍这些货架上的东西。
女子觉得这个价格太不合理了,所以把这一幕发了出去,此事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后来店员表示,我们店属于精品店,进价都比较贵,所以就包装单个卖,卖的也比较贵,水果进货渠道,都是有证明的。至于价格方面,都是按照规定来的。
一、这样标价符合规定吗?
虽然标价较贵,但是也是明码标价的,明码标价是指公开标明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方式。
《价格法》规定,超出市场价30%就算违法,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可以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但是必须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指导价、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具体而言,该店的水果价格很显然超出了市场指定价,由于他们说进货渠道都是正常的,所以要经过查明后才能确定他们是否有定价过高的行为。
二、若该店确认价格是定价过高,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
该店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正、合理地进行市场交换行为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意味着交易双方从交易中获利是均衡的。
消费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2、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具体而言,该店如果定价过高,那么消费者得不到计价合理和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使消费者花多的钱买到少的物品,那对于消费者肯定是不公平的。
三、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是可以维护自己权益的。
定价过高是可以投诉的,定价过于高于市场价的,属于不正当价格的,可以举报,让市监局责令其改正。
《价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由市监局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而言,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事件,可以和店家沟通3倍金额赔偿,并全额退款。如果和店家协商不成的的,可以投诉至市监局。
您遇到过这种情况吗?这种价格您是否能接受呢?